湖北新一轮消费券开始发放

含4000万元餐饮券500万元加油券
作者:殷素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陈晓蒨)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激发消费活力,我省于11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发放4000万元“乐购湖北 ‘食’刻出发”餐饮消费券和500万元“乐购湖北 ‘油’礼相遇”高速加油券。

据了解,餐饮消费券的发放平台为支付宝、美团、抖音平台,搜索“乐购湖北”即可参与活动。餐饮消费券采用“在线报名、摇号中签”方式发放。发放对象面向所有在鄂、来鄂消费者,经校验消费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并确认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即可申领。摇号中签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使用。

餐饮券仅限使用在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不含外卖)。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面额包括30元、60元、80元、160元、200元五种面额。餐饮券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即:消费满150元减30元;消费满300元减60元;消费满400元减80元;消费满800元减160元;消费满1000元减200元。

此次消费券的发放采用“在线报名、摇号中签”的方式,按11天一轮次安排,即报名2天、摇号1天、公示1天、核销7天(第五轮核销时间为5天)。各轮次核销时间无缝衔接,上一轮核销第4天即可开始第二轮报名,上一轮核销期结束,第二轮核销期开始。11月25日上午8:00,餐饮消费券已正式开始第一轮报名。摇号将全程由公证机构监督,消费券可与商家、平台优惠叠加使用,退货退款将按比例退还券款。

高速加油券则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采用“到店领券、到店核销”方式,面向所有定位在湖北的消费者。面额设20元、30元、50元、100元四档,使用需满足消费金额达券面10倍及以上,可用于湖北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加注国标成品油,禁止用于天然气加注、便利店购物及充值预存。加油券每日10点投放,仅限当天使用,同一消费者每日最多核销1张,过期未用自动作废,回收资金将滚投至后续投放。

省商务厅特别提醒,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售、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因违规使用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此次消费券发放不设市州地理围栏,襄阳消费者申领和核销时只要定位在湖北省内即可,切实为市民餐饮、出行消费减负,助力激活本地消费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