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破解难题 司法护航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
作者:熊丹青

全媒体记者 熊丹青 通讯员 周茜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0月3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危困企业、出清“僵尸”企业双重功能作用,积极探索破产审判机制创新,盘活存量资产,激活生产要素,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310件,审结235件,其中破产清算204件、破产重整成功19件、破产和解成功5件、强制清算7件。通过破产审判盘活资产117亿元,化解债务365亿元,数千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仅2024年就有12家危困企业通过重整、和解获得新生。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切实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意义的案件,为盘活市场资源、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破产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面临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理周期较长、专业力量不足等现实挑战,在深化府院联动、完善配套机制、提升专业水平、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等方面仍需持续发力。为此,会议要求:

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破产审判工作方向。要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将破产审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全局,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同频共振,发挥破产审判功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统筹考虑破产案件涉及的风险要素,畅通受案通道,加强综合应对措施,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保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提升司法公信力。

聚焦工作重点,着力优化破产审判实践效果。要着力强化司法救治纾困功能。注重经验总结,探索构建科学的企业重整价值识别体系,努力实现“早救真救”,提高挽救企业成功率。要着力完善破产财产处置方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同步加强破产财产推介,健全破产资产处置与政府招商对接机制,搭建重整投资人平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盘活破产企业资源,提高破产财产处置率。要着力优化前端治理路径。前移司法挽救关口,畅通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渠道,深化预重整机制改革实践,不断提升破产审理质效。

加强协同联动,全面凝聚破产审判工作合力。要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牵头协调、法院程序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密切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强化在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加大历史遗留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要持续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进一步整合法院内部司法资源,推动“执行不能”案件及时导入破产程序,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高效开展,加速企业重整、出清。要持续深化破产制度宣传。切实加强破产法律制度和破产审判法治宣传,用好典型案例,面向重点群体,做好精准普法,推动破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价值的理解认同,营造支持企业依法重整、有序退出的良好社会氛围。

夯实基础支撑,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能力水平。要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力量,强化破产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促进学习交流,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要加强管理人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管理人结构;优化管理人选任方式和程序,提高管理人与案件的匹配度;增强考核评价科学性和透明度,发挥行业自律和协会自治作用,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履职监督。要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丰富完善法院破产办案辅助平台功能,推进破产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破产案件全节点实时管控,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