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石忠联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闫蒙南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庄和平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吴怡帆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何琳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