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博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程博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其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