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交警为孩子们送上“安全大礼包”

作者:孙修廷 毕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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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修廷 毕学谦 通讯员黄永清)“走路不能玩手机,不能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右边走!”……5月30日晚,“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枣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汉城广场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民警杨文闻与同事为现场儿童及家长送上一份暖心又实用的“安全大礼包”。

夜色渐浓,市民消暑纳凉的汉城广场,变身热闹十足的露天交通安全课堂。活动现场,便携式大屏幕循环播放儿童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生动直观的卡通画面普及步行、骑行、乘车等安全出行知识,孩子们仰着小脸看得聚精会神。

宣传片结束后,杨文闻围绕步行、骑行、乘车三大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交通安全要点。“过马路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行走时不低头玩手机、不追逐打闹,要走人行道、靠右走。”贴合生活的安全提示,让在场家长与孩子频频点头。

随后的有奖问答环节将现场氛围推向高潮。“过马路要注意什么?”“骑行电动车能不能载人?”“坐车时头和手能伸出窗外吗?”杨文闻接连抛出交通安全问题,孩子们踊跃举手抢答,清脆准确的回答赢得现场阵阵掌声。答对题目的小朋友,可获得一只身穿警服小马甲的“交警小熊”。

针对家长的宣讲环节同样干货满满。杨文闻手持安全头盔,结合《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向家长们强调:“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卡扣,这是守护出行安全的重要防线。”他还结合真实交通事故案例敲响安全警钟,提醒家长们坚决杜绝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险行为。他特别强调,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驾乘双方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民警详细讲解乘车安全规范: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乘坐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低龄儿童乘车需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乘车全程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现场家长认真聆听、细致记录。在互动答题环节,家长们踊跃答题,答对即可获赠一个安全头盔。民警还手把手教学,指导家长掌握安全头盔正确佩戴方法。

“孩子拿到‘交警小熊’特别开心,我答题赢了安全头盔,这份‘六一’礼物既实用又有意义!”一位家长说,“今后接送孩子,我们一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让孩子全程乘坐车辆后排、用好安全座椅,严守出行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