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贾超 王程)4月14日晚,市城管执法委古城片区指挥部联合古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在辖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先后在南街和民主路查获两起私拉偷运厨余垃圾的违法行为。
当晚,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康某、陈某正私自收集厨余垃圾(俗称潲水),准备运往他处。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暂扣二人的运输车辆及收运工具,并对现场查获的厨余垃圾进行妥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违规处置厨余垃圾,执法部门可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康某、陈某均为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整改,古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对二人予以警告处理。二人当场签订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私拉偷运厨余垃圾,愿意积极参加“公益减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市城管执法委古城片区指挥部正联合古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深入周边餐饮门店开展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向商户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厨余垃圾必须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收运、处置。
城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违规处置厨余垃圾不仅面临高额罚款,更可能导致“地沟油”“潲水猪”回流餐桌,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城管部门呼吁广大餐饮商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正规渠道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共同守护城市环境安全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