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新局公布4起物业领域反面典型案例

作者:沈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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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方晨伟)4月2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襄阳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反面典型案例(第一批),对4家物业公司予以公开通报。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广州金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奥园东麓晴川小区期间,未完成新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即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该行为违反《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8万元罚款。

深圳彩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在服务山水檀溪明园小区时,小区固定消防设施未启动,消防设施被停用。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300元罚款。

南漳县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查实,南漳帮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金漳茗都首耀小区期间,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该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4400元罚款。

保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保康盛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林溪家园小区时存在火灾隐患,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复查发现部分隐患仍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500元罚款。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同时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