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素)3月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严守烟花爆竹安全底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2月18日以来该局强力推进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浏阳市银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药量“震天雷”等违禁产品,全面开展溯源排查与流向核查,依法对我市2家批发企业、12家零售店违法销售上述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专业检验,浏阳市银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震天雷”单个实际装药量为23g(标注装药量为9g)。依据《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国家标准(GB21555—2008)、《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GB10631-2013),双响产品分为B级、C级两个级别,其中C级为个人燃放类,单个最大装药量不超过9g,筒体外径28mm—35mm、长度145mm—155mm;按照产品危险性划分,C级为个人燃放类产品,B级及需加工安装的C级,需专业资质人员燃放,严禁个人私自购买燃放。涉案的“震天雷”等违禁产品,一旦违规燃放,极易引发炸伤、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群众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
此次涉案的批发企业存在采购、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相关部门将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对其进行处罚。
此次涉案的零售店存在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违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选购双响类烟花爆竹时需严格核对装药量、筒体外径、长度等,自觉抵制不合格、违禁烟花爆竹,守护自身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