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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20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了《襄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襄阳建设。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6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二是坚定不移共抓长江高水平保护。坚决把修复好、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有序推进雨污混错接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混错接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体系,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县城、“零碳社区”。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以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六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巩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破坏问题监督。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办各地各部门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交账和验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和公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下一步,襄阳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创襄阳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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